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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2015-003

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

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

 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 

    一、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 

    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27日、3月2日、3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%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。 

    二、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 

1. 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披露了《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》及相关公告。 

2. 公司2014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,目前正在履行在商务部的审批手续,公司尚未收到商务部的受理函;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商务部的审核通过,则还需报证监会审批。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。

3. 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了业绩预亏公告,预计2014年亏损200万元至600万元。

    4.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,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。 

5.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核实,除上述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业绩预亏公告外,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。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其他重大事项,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、发行股份、上市公司收购、债务重组、业务重组、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。 

 三、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 

 本公司董事会确认,(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)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、商谈、意向、协议等,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、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。

四、风险提示 

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《上海证券报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,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 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3月4日